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本所共同召开“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检、律恳谈会”
2016年4月25日下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科徐缨科长一行莅临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与本所共同召开“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检、律恳谈会”。恳谈会上,本所副主任盛杰律师、覃杨萍律师被聘任为“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行联络员”。
会议开始后,本所叶主任先向徐科长一行介绍了震瓯所起步、发展、繁荣历程并介绍了业务发展、团队专业化分工、团队建设、品牌文化建设等基本情况,并介绍了全国、省、市三级律师的基本概况及发展情况。随后,徐科长为本所副主任盛杰律师、覃杨萍律师颁发民行联络员的聘书。
会议期间,徐科长及随行人员重点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了详细的介绍,徐科长指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监督职能的范围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调解书;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辖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徐科长说,这次来召开检、律恳谈会主要是因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人民检察院行使民事行政检查监督职能具有一定的影响,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律师行业法律共同体作深入的沟通与交流。
会中,在讨论到虚假诉讼救济很防范问题时,叶主任就律师关于职业风险的防范发表意见,表示律师该做到有礼有节,逐层反应,当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再向检察院申诉。并就执行难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执行问题一直是诉讼中的一大难题,徐科长也表示监管科将会重视此问题。最后,叶主任总结,律检互动一直较为频繁,有着良性互动,在律检合作下,律师行业会越走越好。
上一篇:震瓯讲堂第四期情绪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