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所叶连友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发言
12月23日星期三,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会期两天。本所叶连友主任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两部最先进入立法程序的温州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并在会议期间再次进行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发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叶连友主任在会上对《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并指出要把参与立法工作作为律师参政议政的主要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立法活动的独特职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