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在行动
根据市、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部署,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行动快速,在指定专项行动方案、组建领导小组的同时,全所律师已在行动。
2015年1月3日,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鹿民援函字{2015}第45号】本所律师郑益飞、朱旭超、胡焕担任申请人毛余亮等41人与被申请人温州市阿尔黛鞋业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申请人的代理人。
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2月29日,温州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指派本所胡焕、朱旭超律师担任申请人蒋茂秋等8人与被申请人温州亿杰鞋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申请人的代理人。
2015年1月6日,行文要求全所律师对本人顾问企事业农民工维权情况进行普查、法律体检。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