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法制办领导来本所开展调研
2016年10月13日下午,温州市政府法制办章剑青主任和张红戈副主任一行5人专程来本所开展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调研。他们首先参观了本所的办公环境和文化走廊,并给予高度评价。然后,本所叶连友主任、覃杨萍副主任、杨介寿副主任在大会议室与他们开展交流,朱永德律师、蒲晶琰律师和陈孟律师参与交流。
叶连友主任首先向他们介绍了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和目前事务所的业务状况以及本所特色。蒲晶琰律师介绍了本所律师自1998年以来担任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目前仍有10多位律师担任着10多个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运作机制正常,尤以担任滨江商务管理区的法律顾问为突出,效果明显。随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法律顾问对于律师来说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政策把握、实务经验、案例指导等。叶主任补充说,本所对法律顾问一直强调“谁担任谁落实谁负责。”不得挂其名,无其实。
张红戈副主任在交流中说,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根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前几年,我市虽已推开政府机构法律顾问试点,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存在诸多问题。前些日子,法制办专门召开了部分法律顾问座谈会,整理出许多问题等待破解,诸如:政府机构接下来如何聘请法律顾问?选聘条件怎样?费用如何确定?法律顾问职责有多少?服务如何量化?党委和纪律系统是否可以聘请法律顾问?……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本所领导和律师与市法制办一行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讨论,纷纷发表个人见解。最后,法制办领导表示,对本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在以后的规范中认真考虑。
上一篇:本所成功举办“律师业务发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