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再次贯彻文件精神,落实以党员律师为重点的纪律工作
2016年11月28日晚上,震瓯所召开全体党员律师暨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大会,由叶连友主任亲自作律师队伍纪律工作辅导报告。
首先,叶主任再次向律师们介绍省律协设置“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的目的和职能,通报了2015年度和今年的律师行业惩戒情况,以提醒各位律师注意和重视执业纪律。
其次,叶主任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精神进行了传达。他说,虽然《准则》和《条例》的施行主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但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应当了解中央意图,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定政治立场。从今年开始的在北京、浙江和山西试点的反腐败体制改革,即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员律师应当领会和支持党中央的重大部署。
再次,叶主任向全所人员解读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及其亮点,提示全体律师在今后的执业中特别注意的问题。
最后,叶主任对本所党支部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党员律师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党内纪律执行工作的意见》(浙司党[2016]25号)的文件精神拟定的《关于加强党员律师纪律工作的意见》,结合反馈意见修改后,向全体党员宣读公布,在本所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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