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动态|一次“特别的会议” ——本所朱永德律师、项严杰律师助理参加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诉前会议”
2017年8月30日9时,本所朱永德律师及其助理项严杰,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参加了一次“特别的会议”。 本次“特别的会议”是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经办检察官针对某一刑事案件专门邀请辩护人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的一次“诉前会议”。
本次“诉前会议”由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林宏炽科长主持召开,由候璐韵检察官记录。据林宏炽科长介绍,"诉前会议"是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制度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也是温州地区第一家试点单位。设立“诉前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予以明确,进一步将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清楚。
在检察官的主持下,侦、辩之间就案件相关事实证据有一个平等交流、交换看法的通道;检察机关能够兼听则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更好地依法严格把好提起公诉关。“诉前会议”具有平等性、互动性,是一种集思广益的诉讼民主形式,是诉讼各方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平台,对于有效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体现辩护制度的价值同样有着积极意义。建立“诉前会议”制度,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引入到审查起诉内容的拓展和方式的转变之中,使审判引导侦查的间接传递作用具体成为起诉引导侦查的直接衔接作用,能够实现以审判为中心对引导起诉和侦查的层层牵引、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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