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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瓯快讯|本所黄丽余律师以“微”力量传播“援”动力,为“认罪”受援人“洗冤”

发布作者:master 发布时间:2019-04-11

 

该案受援人项某,被指控涉嫌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项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我所黄丽余律师在接受法援指派后,对整案进行仔细阅卷及会见,认为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存在争议。

回溯案件,项某因为资金困难,通过朋友伪造了行驶证,并从别处借来车,用于贷款。黄丽余律师认为,项某仅让他人伪造一本机动车行驶证,与“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法律解释不符。最终,瓯海法院全部采纳黄余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责任,鉴于项某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经济损失被追回,项某免于刑事处罚。该案也被纳入到温州市邢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典型案例之一。2019年4月4日,浙江法援也在公众平台宣传我所黄丽余律师为“认罪”受援人“洗冤”事件。

    黄丽余律师在援助中心值班两年多的期间,为许多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体普及法律知识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3月7日,在温务工的老白和工友来到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吐露困扰自己很久的烦心事。看到老白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当天当班的黄丽余律师主动和他拉起家常。通过交谈,黄丽余律师了解到,老白烦的是自己河南老家一处宅子的归属问题。按照原先的分配计划,老白的父母给兄弟两一人一半,但其哥哥不同意该比例,并要求多分一些,多次沟通无果后,已经上升到财产纠纷,一家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一直以来,这件旁人看起来的“小事”,让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白焦头烂额,也不知跟谁咨询。对于老白的烦心事,黄丽余律师很快给出了“药方”:让老白与父母沟通,让父母写下遗嘱,并写清房屋处分权利,最好进行公证。黄丽余律师还特别提醒,对于农村房屋能否公证问题,可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法律援助工作,不仅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每一位律师肩负的神圣职责。我所长期以来大力支持及鼓励本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与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区法援中心联合实施各项措施保障,通过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推进规范化建设和便民服务活动,在帮助困难群众维权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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