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顾建林副局长、叶升副处长一行莅临震瓯所就人大建议进行面商
2016年7月4日下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顾建林、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叶升一行三人来所就叶连友主任在市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电梯监管,减少安全隐患的建议》(第404号)人大建议进行面商。
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本所主任叶连友律师针对当前频发电梯事故的情况,提交了上述第404号建议,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妥善治理高层建筑电梯安全隐患,保护百姓人身安全。叶连友律师为此提出了如下五点建议:第一,严格规定强制电梯报废年限;第二,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第三,向开发商收取维修保证基金;第四,完善新电梯的维修责任机制;第五,完善相关法规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主体。
面商过程中,叶升处长分别就电梯报废、安全评估、维护资金、法律体系完善、责任落实等问题与叶连友律师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对叶律师建议中涉及的监管建议提出了积极的可行性方案。顾建林副局长则指出叶律师的这项建议与市质监局目前的工作规划不谋而合,同时叶律师对我市电梯总体情况有着精准的把握且提交的建议直击要点、专业度高。顾局长还表示希望叶律师能为市质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也希望在今后的法律规范制定等工作中能得到叶律师的鼎力支持。
最后叶连友律师向市质监局领导对本建议的重视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