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召开办理委托手续注意事项及执业规范学习会
2016年6月6日下午13时30分,本所组织全体律师召开办理委托手续注意事项及执业规范学习会。
本次学习会上,叶连友主任通报了杭州市律协与温州市律协两例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而受到行业处分的警示案例,组织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会中,本所金爱娟律师、盛杰律师、杨介寿律师等分别针对办理委托手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提出自己的看法,籍此警示在场律师规范执业。
最后,叶连友主任结合本所工作,肯定本所律师成绩,分析不足,提出在办理委托手续时,要注意规范性,必须让当事人在律师面前签字或者采取能够证明系当事人本人签署的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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