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组织律师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会活动
根据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温律协党〔2016〕1号文件”即“关于印发《在全市律师行业中开展“抓实干 谋新篇”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温律协党[2016]10号”即“关于印发《2016年市律协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6年3月14日,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召集本所全体党员律师及全体工作人员,在主任叶连友、党支部书记何奕南的主持下组织律师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会活动。
学习会上,叶主任结合全省律师行业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情况以及省律协编辑的律师执业违法违规案例选编,通过案例教学的形式,重点讲解当前律师执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传达浙江省律师协会于2016年3月4日发布的浙律协〔2016〕8号即“关于2015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处分情况的通报”。叶主任指出省律协的通报文件中,就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即会见违规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超越委托权限代理行为,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行为,代理不尽职,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行为,律师事务所未开具合法票据行为,其他违规行为等八大项的作出了通报。要求本所律师切记要引以为戒、洁身自律。
随后,在党支部何奕南书记的主持下,本所党员律师对警示教育学习会内容进行讨论并对照检查,何书记指出,要从省律协的文件中汲取教训,推进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