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城建筑”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申报8.3亿元,法院已裁定1.9亿元
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不善经瓯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管理人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瓯海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温州市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建筑)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作为大会重要议程之一,管理人在会上做了债权登记、审查工作情况的介绍,截至2015年5月24日,海城建筑登记的债权申报额为8.3亿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普通债权1.9亿元,待定普通债权4088.95万元,不予确认普通债权5.67亿元,确认劳动债权20.75万元,确认税收债权107.81万元。债权人会议上,瓯海法院当场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共计1.91亿余元。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