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入市法律问题学习会
2019年1月3日晚,本所建筑房地产业务部在本所大会议室召开了农村土地入市法律问题学习会。包括建筑房地产业务部在内的40余名律师参加了学习会。学习会主要学习了蒲晶琰律师作出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相关问题》,盛杰律师作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相关法律问题思考》,杨介寿律师作出的《集体所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问题》。本次学习会分为背景介绍、律师宣讲、学习交流三个阶段。
学习会开始后,杨介寿律师展开了背景介绍阶段,他简要指出农村土地在实践现状及相关政策法律相关背景。
随后,蒲晶琰律师开启律师宣讲阶段,她围绕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个部分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法律研讨。接着,盛杰律师根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经验,运用比较的方法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后来,杨介寿律师以政策法律背景为引,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以利用法律服务与宣讲机会为手段,就《集体所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法律问题及其现状》作出了法律分析。
最后,与会律师就上述分享进行了充分发言与讨论,学习会在热烈的交流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