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主任叶连友律师荣任温州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2014年8月14日,本所主任叶连友律师作为代表出席“温州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并荣任温州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本次会议分为两个阶段,会议第一阶段,与会会员代表听取审议《温州市法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并通过《温州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会中主持人对温州市法学会六届理事会构成情况进行说明,并介绍理事候选人,随后,与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本所主任叶连友荣任理事。
会议第二阶段,本所主任叶连友作为理事成员参加温州市法学会六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并产生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聘任副秘书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当选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随后,在会员代表大会中,主持人宣布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及聘任副秘书长名单,随后新当选的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马晓晖发表讲话,随着马晓晖会长讲话的结束大会正式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