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新闻|我所合伙人殷欧艳律师受邀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近日,我所合伙人殷欧艳律师受邀参与浙江律协家事说法平台 “浙江幸福家事系列” 栏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展开专题解读。
在本期节目中,殷欧艳律师围绕离婚协议中一个常被忽视却又至关重要的议题——“财产给娃”的那些事儿,运用四个关键词:“不能反悔”、“违约代价”、“孩子维权”以及“例外情况”,深入剖析了离婚双方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法律约束力、违约责任承担、子女权益及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下的司法裁量空间,为公众理解复杂法律条文提供了生动阐述。
作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殷欧艳律师长期致力于普法宣传与公益法律服务。此次参与 “浙江幸福家事系列” 栏目,体现了其作为法律人践行社会责任的担当。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解析,节目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离婚财产分割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认知,为相关家庭处理矛盾纠纷提供了兼具专业性与人文关怀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