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叶连友主任参加鹿城区律师警示教育会议
根据市律协党【2013】28号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以案为镜、整风自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2013年10月15日上午,鹿城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我所主任叶连友参加此次会议,并向与会人员通报了近期律师会见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引起重视。同时,叶主任还对近年来浙江省律师涉及刑事犯罪和受到行业处分的情况及我市律师协会自2008年以来查处的律师违纪、违规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