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快讯 | 我所破产重整业务部召开疑难案件讨论会——“管理人的撤销权”
2022年6月8日下午,我所破产重整业务部组织召开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撤销权”的疑难案件讨论会,针对当前我所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交流经验,提升破产管理人的办案质效。我所管委会主任、破产业务团队负责人叶连友律师,我所副主任、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部负责人雷京卫律师,执行业务部负责人郑恩武律师出席会议,破产业务部成员参加。
会上,潘巨浩律师就自身正在办理的重大案件引入,介绍了该破产案件的案情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针对其具有代表性意义的疑难问题“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撤销权”展开研讨。潘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月1日实施之后,在规则设计上明确被冻结股权所在公司造成股权严重贬损的不当行为,被冻结股权所属债权人可以对股权所在公司提起诉讼,突破了交易主体限制,赋予了债权人救济途径,填补了法律漏洞。当破产企业的股权所在公司在破产前作出故意贬损股权行为,损害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如何维护债权人利益,将成为新的课题。
与会律师纷纷发表意见,并结合《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为该案件建言献策,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和处理思路,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交流梳理过程中,大家对存在争议或相关规定较为复杂的问题又进行重点讨论,帮助代理律师打开了思路,起到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效果。
本次会议研讨的内容在破产案件办理实务中极具代表性,现场讨论气氛热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我所管委会叶连友律师最后作总结发言,他对大家认真研究的精神和积极发言的态度予以充分肯定,我所有许多优秀的律师,在破产案件的办理中具备丰富的经验,通过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群策群力的团结精神,能更好提高我所破产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对大家今后办理破产案件也具有重要意义。
我所致力于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的深度研究,今后更将继续加强所内律师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学习研究,实时了解全国范围内破产重整法律前沿问题、最新研究成果,做好企业重整相关法律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