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快讯 | 我所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动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接触交往,维护司法公正。4月14日,我所组织全所人员集中学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学习会由我所党支部副书记贺君主持并带领大家学习文件内容,全体律师参加。
贺君律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内容和精神,详解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交往规范,并结合政法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用一个个警示案例告诫全体与会人员严守底线,合法合规的与司法人员交流,万不可有侥幸心理,否则轻则行业处分,重则刑事处罚。
在学习之后,与会律师对该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也表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认真遵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行为规范,珍惜律师职业荣誉,恪守底线,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