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瓯快讯 | 我所潘瑞翔律师受聘担任《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
2021年12月,我所潘瑞翔律师荣幸受聘担任《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是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下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研究院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智合(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起草发起单位组织编制。
标准起草专家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担任专家组组长,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近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战略研究所所长王益谊、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永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杜晓燕、中国投资协会品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刘红霞、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丁继华共8位专家担任专家组成员。
《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将用于支撑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中小企业合规评价活动,旨在推动全国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中小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潘律师作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团体标准起草人之一,将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结合其实践经验以及扎实的理论基础,尽最大程度地努力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的起草工作贡献力量。